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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哲学“文体”问题的研究

2001-02-13 来源:光明日报 聂锦芳 我有话说

哲学文体关涉到对哲学思想、观点以及理论体系进行表述,是对哲学“文本”写作的一种检视与省察。目前,在文体上,学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哲学表述形式的单一。现在我们的哲学见解主要通过论文与专著两种形式来表述,除此而外,其他类型的哲学作品少得可怜。这里并不否认论文、专著作为哲学作品主要体裁形式的合法性,但同样应当承认的是,哲学的表述方式绝不应仅仅只限于此。

其次是写作结构程式化。比如,哲学原理论文写作的一般程式是:提出一个新观点(或树立一个商榷意见)——做出若干论证(材料按篇幅需要可多可少)——引申出意义或重申论点;哲学史论文的一般程式是:引出一个或几个人物及其思想(用语多是“长期没有引起注意”、“研究不够”等等)——概述、分析其内容、特征(可多可少)——给予宏观背景下的定位,得出结论。公允地说,这种写作程式也有合理性,但问题在于一旦普遍应用,并作为一种写作方式予以推广,长期积淀,极易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和固定模式。

第三是思想与文本分离。就是说哲学作品并不都是作者心态与思想的真实表露,或者说它们之中论述的问题在作者生活、实践思考的范围内根本就占不上什么重要位置。

鉴于此,我们应重视对哲学文体的研究。从文体研究的角度看,哲学研究活动是哲学家在产生思想观点之后,借助语言中介形成哲学文本表述出来,解读者通过对文本的阅读,达到自己对哲学家观点的把握、理解的过程。这里必然要涉及到下列步聚及复杂关系:

1.观点表述。这也就是哲学家能否将其思想完整地表达出来。就实际情形看,用中国古代名家“言意之辩”的话说,存在着“言尽意”、“言不尽意”、“言不由衷”等多种情况。这些情况是怎么发生的、表现形态有怎样的不同、会产生怎样的后果等等,都需要我们从浩如烟海的哲学史史料与形形色色的哲学现象中撷取、甄别,然后分门别类,做出概括,用“典型”说话。

2.语言选择。对于哲学研究来说,如何减少日常语言的歧义性和克服人工语言的不完备性始终是一个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还应该提到哲学新词汇(概念、范畴)的使用、旧词汇的淘汰以及语言的个性化问题和语言中介的多种载体(书面语与非书面语)问题等等。

3.文本类型。应当研究各种文本体裁,诸如论文、专著、通信、对话、哲理小说、哲理诗、散文、随笔、日记等对表达哲学家思想的适应性,既不限于单一性,也不流于纯粹的“形式化”。

4.解读者情形。不能排除带着“白板”式的心灵解读哲学文本的情况,但更多的恐怕是属于“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这两种极端表现以及二者之间的中间状态。不好说解读者的“思想储备”对理解哲学文本是有利还是有弊,但甄别一下上述类型中解读者的解读机制与过程是必要的,对深化哲学史研究也是颇有益处的。

5.哲学家思想的命运。这指的是在解读过程中哲学家思想能否被理解的问题:有的被全部理解了,有的则是总体上被接受、具体细节舍弃了,有的是做了结构化的肢解(一部分被接受,另外的部分没被接受或理解),有的则属于“理论内核”与“外部表现”的离间(即在否弃理论外貌的同时接受了方法和精神);有的当然属于没有被理解,还有的是由同一文本生发出不同的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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